

“文革”期间,“杨、余、傅事件”发生时,林彪于1968年3月24日晚上,在人民大会堂驻京军队师以上干部万人大会上,宣布杨成武的所谓“罪状”时说:“表面上他是拥护江青同志的,但是实际上,他是对江青同志不满的。江青同志有病的时候,他同戚本禹这些人就搞江青同志过去的......”林彪这句话才讲了一半,江青就像触了电似的,立即打断林彪的讲话,对着话筒大声说:“还要早呢,在去年春天就搞了!”
林彪顿时大吃一惊,思路被打乱,不知说什么好,于是顺着江青说的话,随意编造说:“噢,早在去年春天就搞江青同志的黑材料,实际上成立了专案,来迫害江青同志。”
林彪讲的所谓搞江青的“黑材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至今已经过去了25个年头,要恢复它的历史本来面目,还得从十年动乱时期讲起。
一
“文化大革命”前,我在总参政治部组织部任副部长。那时,总参首长有一些临时任务,也常常交给我们去执行。
1967年4月12日深夜,忙碌了一整天,我正准备休息,床头柜上的电话铃突然响了。我拿起耳机一听,就听出是杨成武代总长办公室主任的声音:“陈虹同志吗?首长要你马上去京西宾馆东休息室开会。”放下电话,我坐车直奔京西宾馆。深夜的北京街道,沉静,车少人稀,一出复兴门大街,司机加速行驶10多分钟就到了京西宾馆。
在宾馆等我的是军委办公厅警卫处赵宗和科长。他对我说:“陈副部长,你先休息一下,杨代总长在开会,会一完就来。”这时屋里已有一个同志在那里坐着,那就是后来和我们一起工作的王成恩同志。他虽然也是军委办公厅警卫处的一位副科长,但我们从未见过面。随后,又来了两位穿空军服装的干部,他们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干什么工作的,当时我一无所知。
我们4个人坐等了约半小时,江青、叶群、戚本禹来了,杨成武随即也到了。江青一进门,手里拿着一个小纸条,按照纸条上早已写好的名字,挨个地叫着:陈虹、王育民、王成恩、朱铁铮。叫到谁,谁就按军人的礼节回答“到”,并站了起来。当她点过名,确认该来的人都来了,就摆出一个领导的驾势,威严地对我们说:“现在我宣布,由陈虹为组长,王育民任副组长,派你们去上海收集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的档案材料。”并说:“这个案子过去有人包庇,没有搞透。最近,我们中央文革收到一个名叫王微民的写来的信,揭发有人通敌,给台湾发电报。这些电报底稿都在上海,种种迹象表明,底稿有被转移的危险。现在底稿放在什么地方,我们不知道,要靠你们去寻找。”
江青叫我们到上海找张春桥的秘书何秀文帮助查找,并说已叫空军司令员吴法宪派了一架专机,送你们去上海。工作中发现什么情况,随时向上报告,任务完成后立即回京。去上海取材料的介绍信,江青早已写好了,由戚本禹拿着。信里写的什么内容,我们没有看见,因为信已封上了。戚本禹将信当面交给我们说:“你们拿上这个,上海会帮忙的。如果遇到王微民就把他一起弄来。”这时江青又交给我一个便条,是张春桥写给他的秘书何秀文的。
任务布置完,江青对杨成武说:“杨代总长,具体的事,你负责抓一抓。”叶群马上插了一句:“从现在起,你们不要回家,也不要给家里打电话了。”我们说,出差连牙刷、牙膏,简单的洗漱用具都没有带。叶群命令似地说:“这些东西,你们到上海买新的吧!”说完,她和江青起身走了。杨成武送她们到门口,回来又对我交代:“你们到上海后,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发现什么情况,随时用电话和我联系,不便时可以用保密机打。”
接受了任务,我们4人坐上汽车,直奔沙河机场。由空军三十四师著名女飞行员王云驾驶的伊尔14专机,已做好了起飞准备。我们一登机,飞机就发动起飞了。这时我看了看手表,已是13日凌晨两点了。
这次出差与以往的外出执行任务不同,任务来得突然、神秘,人员互不相识,情况又不了解,能否完成,心中没有把握。
对于到上海如何开展工作,小组人员在座舱中议论了一番。
飞机在空中经过3个半小时的飞行,安全降落在虹桥机场。下飞机时,在那里接我们的是驻上海空四军政治部组织处翟处长,他将我们安排在巨鹿路空军招待所住宿。
吃过早饭,我请翟处长先把何秀文找来。何秘书见到我给他的介绍信就说:“这信封是本禹同志亲自写的!”他看信时,我看到信的落款是陈伯达和江青的签名。何秀文看完信说:“这要把警备区的副政委李彬山请来,因为政法系统由他管。”李彬山是位老红军,办事认真负责。听完我们介绍来上海的任务后,他说,上海市公安局的档案大部存在警备区的一个弹药仓库里,可立即陪我们去仓库与负责保管材料的同志联系。
弹药库远离市区,我们坐车走了1个多小时,来到一个四面有电网,警戒严密的军火库区。李彬山首先把我们向公安局负责管理材料的朱品涛作了介绍,然后我们又说明了来意。朱同志说:“这里存放有好几百箱材料,你们要的档案,需逐个箱子查找。现在监守看管的就我一个人,其他的同志都不在。”然而他还是很负责地一个箱子一个箱子地打开,为我们查找所需要的材料。
第三天,我们正在查找材料的时候,老朱扶着一个箱子对我说,这是市公安局领导交我保管的材料,说是“通天”的,放在这里不安全,请你们带回北京去吧。我说,这件事现在决定不了,要请示领导。
16日中午,我回到巨鹿路招待所,到兴国路找张春桥的秘书何秀文,用他的保密机给北京杨成武打了电话,报告了上述情况。杨成武答复说,要报告江青,才能决定是否带回,并要我回北京前,再给他打一个电话。当晚,我又给杨成武打电话,报告任务已经完成,准备夜航返京。杨成武说:“关于那一箱‘通天’材料问题,下午已报告了周总理、江青同志,他们说,管它什么通天不通天的,把材料先拿回来再说。江青还特别交代,一个字也不能丢!”我们接到杨成武传达周恩来、江青的指示后,随即去公安局,办理了手续,将这一箱材料带回北京。在飞机上,我们还高兴地说:“这一箱材料,是意外的收获。”因为来时没有这个任务。
17日早晨到北京后,材料原封未动地存在我们办公室,20日向江青写了请示如何处理的报告。6月下旬,杨成武办公室的张忠庆秘书来电话说:“首长要你和王育民来一下。”那时杨成武在总参翠微路五所南楼办公,我们的办公室设在京西宾馆12楼。我和王育民按时到了翠微路五所南楼办公室。杨成武对我们说:“找你们来,谈一件事,那一箱‘通天有材料,江青叫你们看一下,别人不得插手,不许扩散,看后提出一个报告。”
我们二人回到办公室,找了一间房子,关起门来,将箱子搬来,打开一看,原来是1954年一个人写的由上海寄往杭州交际处给江青的匿名信,经公安部立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侦察破案的材料。所谓一箱,并非像江青后来夸大说的“一大箱黑材料”,而是一个一尺四寸的小箱子,共计23个卷宗,有的卷宗比较厚,有的只有几页纸。这些卷宗,就其内容来说,大致可分为:
一、匿名信。信的原件究竟有多少页不知道,因为没有存放在里边,但有信的第一页和信封的两幅放大照片。从照片上看,信封左下印有“华东文委”字样,证明是华东文委机关的办公用品。信的第一页内容,主要是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已经开过,要开始审查干部了,你江青的历史是堕落的,已写了材料送中央组织部等等,似有恐吓性质。至于始何堕落的,有什么事实,也许在其它页上,但第一页没有写。
二、笔迹照片。为了破案,当时从文艺界、公安系统、党政部门收集了800多人的笔迹,其中包括一些知名人士和高级干部,经公安局技术部门逐个进行了鉴定。
三、侦情简报。案子自1954年发生立案侦察后,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线索,均及时向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陈丕显和公安部长罗瑞卿及北京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报告。侦察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有五六个卷宗。从侦情简报上看,案子从1954年至1962年,已侦察了8年,尚未有明确的结果。
四、侦查对象调查材料。对笔迹鉴定中发现与匿名信笔迹相似而又有作案条件的人,则列为侦查对象,进而重点侦查。他们曾找到一些对象,怀疑是作案人,进行调查,但搞了一段时间证明所侦查的对象不准确,即予以否定。这样的人有好几个,如江青过去的女佣人秦桂珍,她了解江青的历史,就被列为侦查对象;东海舰队司令陶勇的夫人朱岚,也曾因说过对江青不满的话,被列为怀疑作案对象而立案侦查过一段时间。侦查时间最长,吃苦也最多的,要数曾任上海市文化局长赖少奇的妻子曾菲同志。因为曾菲笔迹经公安部门鉴定认为与匿名信笔迹很相似,其次是侦破小组展开调查后,了解到曾菲对毛泽东的前妻贺子珍的生活处境,深表同情。那时贺子珍住在上海她哥哥处,曾菲有时去看望她,安慰她。特别对1952年毛泽东到上海后,没有与女儿李敏见面,曾也觉得不尽合适。而赖少奇又在上海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上提了一个议案,建议对贺子珍的生活给予照顾等。侦破小组得知这些情况后,认定曾菲有作案的条件和思想基础。因而确定对她长期进行侦查,甚至把对敌侦查的那一套手段也用上了。
后来赖少奇调安徽省委宣传部工作,曾菲也随之去合肥大学宣传部任职,但对她的侦察并没有放松,仍像在上海时一样坚持进行着,由此而形成的曾菲的材料相当多,有五六个卷宗。五、江青的卷宗。关于江青的卷宗仅有一个。侦破小组为了破案,曾搜集江青的必要的历史资料,卷宗上写着“若干历史材料”6个字。所谓历史材料,仅两种:一种是文字的,另一种是照片。文字共3篇。一篇是江青(即当年的蓝萍)30年代在上海写给她当时的丈夫唐纳的公开信。破案人员是从那时的报纸上抄下来的。这封信现在已有好些书刊不止一次地公开转载了,我不再转述。因为人们已经清楚,那是江青自己写下的一段丑闻。尽管她多次声称:“我的一封公开信,是抗日的......是抵制国民党特务的。”但终究改变不了历史事实。另外两篇均为剪报,一篇是江青到延安进了鲁迅艺术学院并和毛泽东结了婚,上海一种小报发的一篇报道;还有一篇是1945年毛泽东去重庆,江青带着孩子到重庆看病后的新闻报道及怀抱孩子的新闻图片。照片共两帧:一帧系江青扮演电影《王老五》里王老五的妻子的剧照,另一帧是结婚集体照,即唐纳、赵丹和顾而已三对,中间坐着主婚者--著名爱国民主人士沈钧儒。
我和王育民审阅了全部材料之后,对这个案子是否已破,详请搞不清楚,因为此事过去是公安系统管的。因此,我们写了一个建议,由公安部组织专人负责处理的报告。
报告送上去,江青看后大为不满。她跑到林彪那里去闹,说保存这些材料就是整她。林彪听了对江青说,这事好办,让他们重新向中央写一个报告,将材料销毁。林彪的指示,随后传给杨成武去落实。
过了一个多星期,杨成武又找我和王育民到他的办公室去。杨说:“报告送上去,江青看了。她说案子已破了,作案人林伯渠的妻子朱明也自杀身亡,材料保存没有必要了。她要你们重新写一份建议中央指定专人集体销毁材料的报告。”说完还特意用征询的口气问道:“你们看怎样?”我们说:“既然案子已经破了,材料保存也没有用了;而且毛主席早就说过,党内不搞侦查,收集那么多党内同志的笔迹,传出去也不利团结,毁了也好。只是这个报告怎么写呢?”杨成武想了想说,报告的内容,就根据我传达江青的意见,你们作的记录,在文字上作些整理即可。7月7日,将我和王育民署名写的报告上报中央。林彪看过报告后,批示:由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关锋4人负责集体销毁。并将批件转给了周恩来。
周总理阅后,除了同意林彪的批示外,加批:连同北京图书馆保存的材料和吴、傅送来的一包材料一并销毁。毛主席看后,虽然没有在报告上面留下他的笔迹,但却说过:“烧它干什么,这是历史。”
这个报告和批示传下来后,正值谢富治去昆明调查云南省“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没有在京。7月13日起,杨成武和汪东兴均随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8月关锋又被抓了起来。因此,这个销毁材料的事就被搁下来了。
9月23日,杨成武随毛主席由南方回到北京。谢富治告诉杨成武说:“江青几次大发脾气,说是杨成武整了她的黑材料,要放长线钓大鱼。”杨成武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将实情向周恩来总理报告并请示如何处理。周总理明确指示:由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三人监销。
王育民将材料送到中南海勤政殿汪东兴那里,先按目录,对材料进行了核实,然后由谢富治动手点火,王育民负责向火里一卷卷扔。谢富治由于动手点了火,自以为与别人不一样,说了一句得意的话:“谁说我不亲自动手啊!”烧完后,3人都在报告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时间是1967年9月27日下午。这个报告和批示的原件存在中央办公厅汪东兴处。
由此可见,林彪说杨成武“整了江青的黑材料”,完全是肆意歪曲事实。因为这个小组当初去上海取档案材料,是中央文革小组给的任务,是江青自己布置的。到上海在工作中碰上了那箱“通天”材料,我们只是按照江青的指示(“发现什么情况,随时向上报告”,及时向北京请示的。杨成武得知后马上报告了周总理和江青,是周总理、江青要我们拿回来的。江青还特别交代:“一个字也不能丢!”当时她并不认为取回这一箱材料就是杨成武和专案组的同志整了她的黑材料,立了她的黑专案,但后来她却无视事实反咬一口。
1967年9月5日,江青在安徽省来京代表会议上讲话时说:“有人过去整过我的材料,这一次才发现。”她说:“有一个专案组在上海,去拿材料时说,其中有一箱材料是我的。我说拿来嘛,拿来以后我也没有过问。”江青是故意隐瞒真情,借以蛊惑人心。但是,她尽管说谎,可毕竟不得不承认这箱材料是她叫拿回来的,并不是我们去收集整理的,更不是杨成武要拿回来的。到1968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江青这篇讲话时,她又说什么“你们看,一大箱黑材料,谁晓得是些什么东西”,绝口不提对这一箱所谓“通天”材料处理的前前后后,完全是根据她的指示办理的这一事实,反而无中生有说别人整她的黑材料。
二
江青除诬称整她的“黑材料”之外,还指责我们“提审杨帆搞黑调查”,搞她的黑专案。这一事实真相又是怎样的呢?
1967年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杨成武召集中央专案“二办”各专案组负责人在京西宾馆开会。散会时,他交给我一个纸条,上写“江青叫你们去提审杨帆,搞清他1938年向中央发电报的事”。并对我说:“你们审后,把口供记录带回来给我看看”。杨成武布置任务时,吴法宪也在场。关于杨帆1938年向中央发电报的事,是怎么回事,要弄清什么问题,布置得不清楚,我便向杨成武提了些问题,他说我也不知道,是江青给了这个任务,我负责办理就是了。
接受任务后,第二天我和王育民、王成恩去秦城监狱,提审杨帆。由我和王育民问话,王成恩负责记录。
警卫战士将杨帆带到审讯室。我们开始审问。我首先说:“杨帆,你把向中央发电报的事交代一下。”杨帆过去长期做情报联络工作,上海解放后,是第一任的公安局长。他对于审讯这一套,是内行,有丰富的经验,思想敏锐,回答问题很注意分寸。他听了我提的问题,定了定神,然后回答说:“我根本没有向中央发过电报,也根本没有条件自己发电报。不知你们问的是哪一年的事。”王育民说:“不管哪一年,凡是发电报的事,你都可以交代。”王育民故意把问话的范围拉得大些,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经过并不清楚,心里没有底。杨帆说:“如果你们问的是指1938年的事,那么我1954年被关起来后,公安部长罗瑞卿就来问过我了。”我们就要求他把1938年向中央发报的事交代清楚。
杨帆说:“1938年我在皖南新四军军部文化队任指导员,有-天走在路上遇到东南局书记、新四军政治委员项英。他跳下马来边走边问我有关江青在上海的历史情况。因我来皖南前在上海电影评论协会任书记。江青的前夫唐纳在我们影协办的一个杂志任编辑,写电影评论方面的文章。江青那时叫蓝萍,在我们协会下边一个‘无名剧社’当演员,曾经被捕过,脱过党。我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如实地向项英作了回答。”
杨帆是个聪明人,想了想,心里自然清楚,他过去讲的上面的那些话,尽管是历史事实,其份量与他现在身陷囹圄的处境,该有多么重要的关系。因此他说:“如果有电报的话,那一定是项英用我的名字发的。因我本人根本不具备直接向中央发电报的条件。”杨帆还承认讲的那些话,是提供了攻击“中央负责同志”的“炮弹”。杨帆非常细心,交代问题时没有敢提江青的名字,我们按他的讲述作了记录。这份审讯记录抄清经杨帆看后,他签了自己的名字,并加盖了指印。我们将记录先报送杨成武,他看后批给吴法宪,转送了江青。
江青看到杨帆的文字交代,很是得意。1968年1月19日晚上,在怀仁堂休息室,找我们汇报工作时,江青亲口对我说:“你们送来杨帆的口供记录,我看后很高兴,几十年没有解决的问题解决了。他过去向中央发过两次电报,都是署名殷扬(杨帆在上海时的笔名),反对我和毛主席结婚。你们再去提审。”但事后我们再也没有去审杨帆。当时我们觉得审来审去都是同一个内容,而且杨帆已经交代清楚了。
“杨、余、傅事件”发生两个星期后,我于4月12日离开了专案组,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单位。1968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二办”专案组给我打电话,说军委办事组副组长吴法宪通知让我立即去京西宾馆。当时,我想,离开“二办”已两个多月了,走时移交手续办的清清楚楚,已和他们没有任何联系了,突然要我去干什么呢?一路上心里很不安,觉得不会有什么好事。
当我走进宾馆六楼会议室一看,邱会作、王育民和接替我在“二办”工作的北京军区炮兵师政委齐路安,已在那里坐着。
见面时,谁也不说什么,互相间好像不认识似的,气氛显得相当紧张。等得时间不长。吴法宪从另一个会议室走进来,坐下就是胡乱批评一通:你们提审杨帆压根儿就不应该作文字记录,后又指着我说:“现在你们把这个口供整理成材料,放在那里,一旦被人看了,扩散出去,这个后果你要负责!”并宣布立即烧毁。随后由邱会作点火,将杨帆这份口供记录焚烧。
专案组的所有材料,都有编号、登记,随便缺少一份,事后移交时,无法交代。因此要求我们留下一个字据。王育民当即用一张白纸,写了饶案XX号口供记录,经军委办事组决定销毁。监销人邱会作,执行人王育民、齐路安,见证人陈虹。下边是年月日。这份简单的字据,吴法宪是代表军委办事组来宣布决定的,不属于监督者,没有在上面签字,我们都签了自己的名字。签完字我起身回家,在车上总是想着,事情是你们叫办的,为什么都成了我的错误呢?
所谓搞“通天”材料,审杨帆,这两件事都是江青要我们去办的。“杨、余、傅事件”发生时,江青却反咬一口,大做文章。她首先发难,在驻京军队师以上干部万人大会上,说我们搞了她的黑材料。从这以后,所谓整江青的“黑材料”,立她的“黑专案”,就成为我们的重大“罪状”,在群众中广泛传播。
1968年初,江青亲自出马,编造谎言,对我们进行诬陷。那时潘汉年在狱中写了一份“认罪书”,我们报给江青,她看后签了字。2月潘汉年又写了“认罪书”之二。江青看后,就在这份“认罪书”的标题旁边写上:“为什么不将认罪书之一送给我看?”并多次叫嚷说饶案是她亲自抓的,但是现在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给我们扣上了对她“封锁”的罪名。
在1968年4月20日中央专案“二办”全体人员大会上,江青又当众点我的名,大声问道:“陈虹来了没有?”下面有人说,他已经回原单位了,江青凶相毕露地说:“回去了也跑不了,我已叫人对他进行审查了!”不久,就给我扣上“不是好人”的罪名。
1968年12月14日,他们以“对无产阶级司令部进行罪恶活动”为借口,宣布将我逮捕,送进监牢,一蹲就是6年零5个月之久。
那时抓人,总是先定性,然后编造材料,罗织罪名,逼你承认。若是坚持真理,就采取法西斯方式,训斥、体罚、打骂大搞逼供信。他们诬害我不仅整了江青的黑材料,而且还说被杨成武派去广州搞阴谋,要把黄永胜打倒。此计不成,又生计,说关锋插手广州,也是由我去搞的。妄图把我们打成“王关戚”一伙。由于我对关锋从来不认识,也没有单独和他说过一句话,我据理驳斥了他们的种种谎言。
“九·一三”事件之后,江青借机制造谣言,说黄永胜包庇了“坏人”陈虹,并将这莫须有的罪名,搞成材料,在总参散发供大家批判。然而明眼人一看就清楚,批准抓我的,就是军委办事组的正副组长黄永胜和吴法宪,哪有这样的包庇呢!
江青在整我的过程中,同时整杨成武。1970年1月24日,江青对负责审查杨成武的专案人员说:“我同杨成武斗了几次,杨成武与戚本禹勾结起来搞黑材料。杨成武假借搞饶漱石的专案,立了我的专案”。这纯属歪曲事实。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江青不好再攻击杨成武“反对林副主席”了,她腔调一变,又诬陷杨成武“整中央首长的黑材料”。1972年1月2日,中央碰头会议的成员,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小礼堂集体接见中央专案一、二、三办全体人员时,江青利用这一时机,当着周总理的面说:“二办饶漱石这个专案是我负责的,而杨成武却对我封锁,还给我立了一个专案。让陈虹、王育民、朱铁铮三个人整我的材料。能有什么材料?只不过是我过去的一封公开信。杨成武这么干,我才下决心找我的这封公开信,还是春桥同志帮我找到的。这封公开信,很说明我的问题:第一,我是坚决抗日的;第二,我是抵制国民党特务的......他们还提审杨帆搞黑调查。”江青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简直把自己吹上了天。
周总理听江青这么一说,很生气,当即严厉地问道:“王育民来了没有?是怎么回事?”王育民站起来据实回答说:“审杨帆还是在杨成武管‘二办’那个时期,是吴法宪参加布置的。”江青又问王育民:“杨成武是怎么布置你们整我黑材料的?”王育民在周总理面前,只能如实地将杨成武传达江青的指示,审问杨帆1938年向中央发电报的具体情况作了汇报。江青一听王育民揭她的底,立即矢口否认。以后,她狠整了王育民,撤销了他“二办”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和专案组副组长的职务,令他交代问题,回空军劳动改造。还指示空军长期不给他分配工作,最后硬是让他转业。“四人帮”垮台后,王育民的冤案才得以平反,回到了军队,重新获得了工作的权利。
到了1974年,国内政治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业已开过,领导班子重新作了调整,不少被审查的老同志已得到了解脱。这时,毛泽东对林彪过去所揭发的那些人的问题,已有新的看法。毛主席多次口头指示和文字批示:“杨、余、傅案的性质应重新考虑”,并说他“可能偏听偏信了”,明确表示“搞错了,要翻案,要平反”。
但江青对杨成武的问题仍然揪住不放。1974年2月7日,中央讨论专案组整理的《杨成武问题的报告》时,江青说:“报告的第2页对我个人意见不计较,但整中央首长的黑材料,写报告欺骗中央,不写不妥。”这实际上是借故将杨成武的事继续拖着。幸亏周恩来总理主持公道,说:“我认为杨成武同志没有历史问题,文化大革命中有路线错误,他自己可以写出材料。”不久,专案组将整理的杨成武的材料上报政治局讨论,决定予以平反。这样,江青的诡计终于没有得到实行,杨成武也于1974年5月23日恢复了自由。
历史是无情的,尽管江青他们能得逞于一时,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四人帮”终于被人民推翻,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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